學程規則

一、修業規定:學生須於畢業前修滿學程規定之 20 學分。 

二、必修科目:包含古籍導論、數位典藏實務、修復實習。 

三、申請資格:凡本校在學學生對文獻整理有興趣者皆可申請。

分類